9月29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对法治湖北建设作工作部署,副省长张通主持会议。襄阳市、省交通运输厅、云梦县作交流发言。

  尤习贵厅长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拓展法治实现路径》主题发言中表示,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必然要求,必须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各个环节,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能力,构建公开透明、有序便利的法治环境。要转变行业职能,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整治,保障公众权益;完善法规体系,夯实法治基础。二是拓展法治方式方法,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实现路径。要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机制,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规范部门信息公开。三是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职责清晰、运转顺畅的长效机制。要落实“一把手”责任机制,落实全员学法用法守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着力在工作机制上有创新、实现路径上求突破、考评标准上出实招,行业试点上见成效,为“法治湖北”建设当好先行。

  张昌尔副书记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视察湖北时的讲话精神,以“三个走在前列”统领法治湖北建设,高标准谋划制定法治建设的目标、规划和指标体系,确保一年见行动、三年大变化,力争早日走在全国前列。试点地区和单位要先行先试,加快步伐,为全省提供经验。

      李鸿忠书记指出,加强法治湖北建设,是推进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要站在大局的高度、运用全局的思维来抓法治建设,准确把握法治湖北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湖北建设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坚决反对假借“民主”、“法治”来否定党的领导和鼓吹“三权分立”、照搬外国司法制度的错误倾向。二是要坚持循序渐进,遵循客观规律,在工作目标上坚持辩证统一,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务实有效,在工作内容上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深层次问题,从整体上提升法治建设的质效。三是要坚持法制统一,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做好法规制度清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省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省贯彻落实。四是要坚持法治惠民,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李鸿忠书记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紧紧围绕省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考核,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各级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大力支持法治建设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湖北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为全省法治建设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