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是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主要分布区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湖北境内长江水运的开发和利用。7月21日习总书记视察湖北,第一站就是武汉新港阳逻港区,特别强调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

  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积极依托长江经济带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跨越式发展,明确构建中部崛起支点,实施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五个湖北”的战略目标,确定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快长江中游快速通道和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武汉新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国重要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的目标任务。

  做好水运文章一直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航运发展的意见》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将水运交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优先位置,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水运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实现由水运大省向水运强省跨越,湖北水运迎来发展的春天。

  一、抢抓机遇、湖北水运发展呈上升态势

  在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十二五”以来,我省先后分5批开工58个港航建设项目,总投资189亿元,使在建项目达到93个,总规模达到252亿元;完成投资达到183亿元,占“十二五”规划投资目标的87%,相当于整个“十一五”期的1.7倍。截止2012年,我省完成水路货运量1.99亿吨、货物周转量1957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2.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95万TEU,同比分别增长12.1%、23.9%、7.8%、10.2%。湖北水运的着力发展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具体体现在:

  将水运发展放在构建综合运输枢纽优先位置。水运是公认的绿色运输方式,但一直以来却是我省综合运输体系的短板。“十二五”以来,我省抢抓全国加快内河航运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打牢发展大底盘、建设祖国立交桥”为宗旨,将水运放在构建综合运输体系优先位置,促进湖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2年12月省人大颁布实施《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首次将水运专项资金、船闸委托管理、岸线资源管理、航运资源保护等内容写入地方性法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推进全省水运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4部政策性文件,且每年筹集长江港航建设专项5亿元、武汉新港专项资金1亿元。水运政策实施使我省近年成为投资规模最大、建设项目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经济社会效益最好的历史时期,有力地提升了水运在综合运输的地位和水平。

  将高等级航道放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位置。高等级航道是水运发展的首要基础,在交通运输部大力支持下,我省汉江和江汉运河航道整治工程等全面启动。预计今年底汉江兴隆至汉川航道整治工程、汉江白河至丹江口航道整治工程和引江济汉通航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汉江丹江口以上达到规划目标,碾盘山以下和江汉运河航道全线达到千吨级标准,届时长江、汉江、江汉运河三条高等级航道将全面联网,形成连接武汉城市群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环绕江汉平原的810公里的高等级航道圈,千吨级航道里程将突破1500公里,湖北水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

  将以港兴城放在沿江临港经济布局优先位置。按照以港兴城、港城互动带动沿江经济发展,服务流域经济要求,我省依托重点港区,优先建设与物流园、产业园联为一体的港口项目,坚持港口布局与综合运输通道相互衔接、港口功能分区与产业布局相互衔接、建设时序与经济发展重点相互衔接,形成了港口开发、临港物流园和产业园发展的“一港双园”无缝衔接、互推互促模式,在部分核心港区建设中初步形成一体化港口综合运输枢纽,50多个类似项目日渐成型。推进了武汉至黄石沿长江钢铁工业走廊、武汉至十堰沿汉江汽车工业走廊、武汉至宜昌沿长江化工工业走廊形成,为长江“黄金水道”开发创造了更大的空间。

  将调整结构放在水运服务水平提升优先位置。按照“调整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省大力推动水路运输转型发展,共筹措中央和地方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3.3亿元,核准拆改船舶910艘、70万总吨,吸引企业和社会投资40余亿元用于船舶更新换代,全省船舶运力达833万载重吨,千吨级以上船舶达1919艘、604万载重吨,逐步形成集装箱、煤炭、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船舶运输体系。同时,充分发挥资产组合效应,大力推动水运企业资产重组和联合经营,全省已有90家航运企业的运力规模超过万吨。引进国内外港口企业、航运企业和有实力的货主投资水运发展,全球排名前16位的航运企业中有14家在湖北省设有办事处和分支机构。出台资金支持政策,打造武汉至上海洋山港区集装箱“江海直达”品牌航线,目前该航线共有13艘250标箱至300标箱船舶,可保证每周运输8个班次,正逐步成为长江中上游地区首条快捷、安全、稳定、有序运营的通江达海优质航线。为保证老百姓安全出行,我省把关系民生的渡口、渡船更新改造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成2343处渡口达标改造和1353艘老旧渡船更新,提升了水运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将集约高效放在水运转型发展优先位置。为贯彻落实2012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出台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湖北长江段和汉江沿线岸线资源管理若干意见》,将长江、汉江(干线)所有岸线纳入统一管理,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投资额度大、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港口项目使用岸线。同时为确保港口岸线的高效使用,对新建港口实行“双指标”(每延米岸线投资强度、每延米岸线港口吞吐能力)严格控制,长、汉江每延米岸线投资强度、港口吞吐能力比“十一五”期提高了38%、150%。

  到“十二五”末,我省将新增千吨级高等级航道里程500公里;在淘汰2600万吨港口通过能力的同时,将净增港口吞吐能力8000万吨,新增能力全部为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码头;新增船舶运力300万载重吨,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300吨,特种货物集装箱、液货危化品、滚装等专业化船舶、干散货江海直达船等专用船舶运力占全省的45%。以高等航道网络化、港口现代化、船舶专业化为代表的湖北水运优势雏形显现,初步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湖北水运跨越式发展

  在党中央高度重视内河水运发展的大好机遇下,我省将抢抓未来10年黄金机遇期,以“畅通深水航道,打造枢纽港口,提升水运服务,推进综合运输”为重点,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努力迈向水运强省,全力助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以“三大标志”为核心,全力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必须实现万吨海轮直达武汉、核心港口专业集群、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大标志性目标。一是加快长江中游深水航道课题研究工作。争取国家加快开展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深水航道整治模型试验研究论证工作,促进早日实现万吨级海船常年直达武汉。二是构建专业化港口集群。以武汉港为龙头,形成以集装箱为主体、以滚装汽车、大宗散货、石油化工为补充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港口集群。三是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体系的建设。推进武汉航交所建设,加快申报以阳逻集装箱港区为核心的武汉保税港区,打造国际化港口物流与贸易基地。

  以汉江航运为依托,促进汉江流域综合开发。要将长江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必须发挥汉江航运优势,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基础的航运中心水运大通道,推进流域布局合理的现代化码头建成营运。一是推进高等级航道整治,力争2014年建成环绕江汉平原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810公里1000吨级航道圈,为下一步江汉平原航道网的建设打下基础。二是加快梯级渠化。积极推进汉江梯级渠化,力争雅口、碾盘山枢纽2014年前后开工,早日实现千吨级船舶常年直达襄阳。通过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逐步形成以高等级航道圈为基础的航运中心水运大通道。三是建设现代化码头。力争汉江沿线港口都拥有一座机械化程度较高、功能比较完善的现代化码头。

  以“一港双园驱动”为导向,推进综合运输协调发展。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轴,发挥铁水、公水联运优势,以“一港双园驱动”实现“以港兴园、以园聚产、以产促经”。一是规划统筹。协调统筹交通、城市、国土、产业等规划,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和临港产业的合理布局和发展。二是园区配套。围绕重点港区建设,统一港口建设与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建设。三是通道对接。依托水运主通道充分考虑铁路、公路建设的有机衔接,加快武汉阳逻、荆州盐卡、宜昌云池、黄石棋盘洲等进港铁路集疏运通道建设,推进“港站一体化”。

      以“翻坝转运”为支撑,构建三峡现代物流中心。重点建设以货物翻坝转运和旅游客运集散为核心的三峡枢纽港。一是建设翻坝中转港。加快构建港区与高速公路对接的“南北分流”翻坝转运体系,承载永久翻坝转运的重任。二是建设三峡旅游港。建设长江三峡国际游轮中心,发展旅游、商贸、会展等城市高端服务功能,打造长江三峡旅游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