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省财政厅经建处刘仁樵处长一行三人来我厅就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厅财务处、各高速公路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张云副厅长到会并讲话,座谈会由厅财务处周拥军处长主持。
会上,刘仁樵首先介绍这次调研的背景、目的和要求,省高管局及六个高速公路管理处分别介绍各单位财务预算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会上,大家对目前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资金、预算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特别是对我省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收费专项清理后产生的体制不明、职责不清、管理不顺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如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问题,高速公路预算管理问题、高速公路养护体制问题等等。
刘仁樵高度评价了高速公路干部职工在保安全、保畅通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出的巨大贡献,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在依法规范收费、路政、养护管理和服务公众出行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各单位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精细、节俭。预算编制范围内容要全,根据需要做到应编尽编;要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坚决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最后,刘仁樵明确高速公路预算管理坚持“三个不变”:一是坚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及服务收入是财政收入,必须严格实行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省政府职能部门,是部门预算管理的法定主体;二是坚持预算编制支出内容不变,收费、养护、路政、服务是完整的体系,不可分割;三是财政服务对象不变,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为省交通运输厅服务,为高管局和六大高速公路管理处服务。
最后,张云指出,省财政厅领导和经建处的同志情系交通,关心交通,支持交通,在高速公路预算管理上依法依规,尽职尽职,为我们说了不少公道话,做了很多公正事。他强调:一、高速公路作为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和战略资源,把它管理好、维护好、运行好,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和义务,我们要理直气壮、毫不含糊地履职尽责,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履行义务;二,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服务区收入是财政收入,其支出属公共支出,依法使用高速公路所有收入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义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通行费收入首先要用于必要的公路运营、管理、养护,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三,用好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严格资金管理同样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和义务;四,财政部门监督和管理高速公路收入的使用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而接受管理和监督是我们应尽的义务。高速公路干部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尽职尽责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