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宁市加大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大修改造力度,全市交通公路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建设、养护、管理各方关系,以改善公路路况、提升公路服务功能为目标,严格执行《湖北省国省干线公路大修(改善)工程技术指导意见》,科学设计,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全力实施好公路大中修工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加强咸宁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经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市公路局成立了咸宁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为加强资金监管,市公路局在市财政局专门成立了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专项帐户,统一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

  指挥部由市公路局局长任指挥长,由分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指挥部设工程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员,主要负责项目计划衔接、资金争取、方案确定、施工安排、建设管理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各县市区公路局在市公路局统一领导下,积极向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好,加强协调,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指挥部统一技术方案、统一施工组织、统一社会监理、统一计量支付,统筹资金安排,严格执行工程“五制”管理模式,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政建设制,有效提升了公路管理部门对国省干线的管理职能,保证了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市公路局在资金安排方面统筹安排,合理调配,确保重点,兼顾全面。2012年,市公路局不折不扣完成了省局计划内大修项目,且超计划完成目标任务,较好体现了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别是今年省道横路线马柏段大修,市公路局争取市交通运输局支持,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市政府同意市城投公司配套缺口资金,由市公路局作为业主负责组织大修改造。这也为咸宁市公路养护大修工程争取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号文《关于促进全省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负责。关于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建设管理模式,就职能而言,国省干线公路的管理职能在省一级,省公路局目前是委托市州公路部门在具体管理,是由市州公路部门来具体履行行业管理和业主职责;就资金而言,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只有资金拨付到市州公路部门,市州公路部门才能充分履行业主职责。而养护工程资金直接到县财政,往往拨付程序复杂,不能按进度支付,有被地方县市区政府挪用和拖欠的可能,县级公路部门是有苦说不出;就质量而言,财权和事权的分离,给公路部门的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和资金监管带来很大困难,管不了资金,就管不了方案,更谈不上质量监控了。质量出了问题,最终受损的还是公路部门;就管理而言,养护工程(大修)若完全让县级公路部门来实施,受县市区政府干扰、影响和制约,县级公路部门无法协调好(因为人事在地方管),将导致责、权、事脱节,不利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利于择优选择队伍,不利于养护资金监控,不利于技术方案确定,不利于工程质量安全,不利于项目争取和计划执行,市级公路部门还要承担行业管理责任。如此一来,市级公路部门将不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号文《关于促进全省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精神充分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职能越来越混乱,手段越来越弱化,力度越来越微小,管理越来越困难,不利于公路行业长远发展和稳定。

  咸宁目前实行的这种集中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符合部省相关精神,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有利于资金监管,改善了公路路况、提升公路服务功能,实行之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