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省厅召开厅直系统组织人事、党建、老干部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3年组织人事、党建、老干部工作,部署了2014年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尤习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厅长程武主持会议,厅机关、厅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贯彻了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思想宣传工作会议、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六家单位就干部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建设、红旗党支部创建、新农村建设和“三万”活动、老干部服务工作等6个方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尤习贵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成绩喜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新突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老干部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省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构建了和谐稳定的交通发展环境。
尤习贵强调,抓好头等大事,坚持用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继续引向深入,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突出重点对象,推进教育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厅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分级负责、分层分类地抓好学习培训。把握精神实质,推进融会贯通。要把学习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同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做到全面把握、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发扬优良学风,推进学用结合。要结合交通发展实际,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所蕴含的认识论、方法论运用到“五个交通”建设的实践之中。
履行核心职能,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做好干部状况的深度分析、总体把握,加强各年龄段各类干部的培养使用。坚持“好干部”标准选用好干部。组织人事部门要以选用好干部为目标,按照好干部标准,用科学的制度机制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严格执行《条例》选拔任用干部。要把《干部任用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纳入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制度。依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结合交通实际,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制度。加强厅直领导班子和各年龄段各类干部的选配。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各类干部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质量。对看得准、有潜力,经组织考察可以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敢于大胆使用。
把握时代特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难点抓亮点。各单位各部门要牢牢把握住“改革创新”这一显著时代特征,立足交通,准确定位,以改革精神、务实精神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交通机构编制管理。参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方案,优化完善厅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对基层行业职能转变的指导服务。推动公务员考核和分类管理工作创新发展。深化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应用工作,建立不同层级、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的能力席位标准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厅直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体系,推进实施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管理。深化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提速推进行业职业资格建设,形成省内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网络,理顺工作机制,逐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服务社会的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
聚焦交通发展,激发各类人才在交通改革发展中竞展才华。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统筹交通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交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服务和保障“五个交通”发展。要坚持为发展而用人才,为用而引进人才,以用来培养人才,在使用中激励人才。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第一资源”,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激发各类人才工作主体活力,推动各项人才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践行服务宗旨,创新推进交通基层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交通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支部随党员延伸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关键的问题是要落实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抓的责任。重点要抓好三条:出思路作决策、重调研树典型、抓重点解难题。高度重视党务干部选配工作。在党务干部选配上要严把入口关,按照“德才兼备、精干高效、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年龄层次和专业结构合理的同志。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突出抓好“三抓一促”活动、“争做好干部”活动,突出抓好整改落实。
加强作风建设,把从严管理干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组织人事、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强化“更加从严”意识。要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立分层分类的干部管理监督办法。对各级各类“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新提拔干部和年轻干部,实行重点管理、重点监督。形成监督管理合力。综合运用民主生活会、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等多种手段,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项监督。认真贯彻新《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和五个方面的监督措施。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
坚持心到情到,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服务工作。要加强和改进老干部服务管理,始终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做到“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重点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离退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完善方便离退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完善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切实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阵地建设。加大软硬件投入,充实完善读书看报、娱乐健身、医疗服务等功能,提升管理水平。适宜适度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作用。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老同志为“五个交通”建设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部门和队伍。组织人事、党建、老干工作部门要继续发扬“安、专、迷”精神,做到“安心本职、专注工作、迷恋事业”,增强岗位自信,立足岗位奉献,在“建设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加强部门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