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并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研究提出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立即成立工作专班,着力研究提出湖北省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013年5月27日,唐元召集厅机关部分处室、省运管局、咸宁市客管处、省公交协会、以及宜昌、十堰、仙桃、荆门等地公交企业负责同志,专题讨论了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充分发挥城市交通的引领作用,促进城市和谐健康发展。该实施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和厅长办公会研究后,将上报省人民政府审议。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公交发展,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将公交发展作为民生工程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大资金政策持力度,推动行业加快发展,目前全省开通公交线路城市达到74个,线路1208条,公交车18995辆、年客运量达34.18亿人次。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下半年,全省市州一级地方党委、政府有20余名主要领导乘坐公交车或到公交一线调研、视察公交发展情况,出台了10余个有关支持公交发展的文件;2012年各城市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公交场站用地3104.2亩,对公交企业的经济补贴达到57983.5万元,其中对票价补贴18467万元、对承担社会福利补贴8232.35万元,对购新车、使用新技术补贴29384.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