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是农村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安全通行能力,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用十分明显。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交通安全环境,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惠民利民的安全路、民生路势在必行。
一、正视安保形势
截至2012年底,恩施州公路总里程为
二、明确目标任务
从2012年起,恩施州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重点对县乡等级公路、通村公路、已铺装路面的农村旅游公路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已建的有铺装路面的农村公路分年度落实建设目标,结合实际按需配套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逐年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对新改建农村公路按照“三同时”要求,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州、县市交通部门在2012年完成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线路的摸底调查,并编制了“十二五”后四年的建设规划。全州
三、坚持建设原则
恩施州人民政府对全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明确规定五项建设原则:一是在建设组织上坚持实行统一领导、业主负责、部门监管、有序推进的原则;二是在建设计划安排上坚持高危路段、交通量大的路段、旅游公路优先实施的原则;三是在建设质量监管上坚持规范建设、严格质量技术标准的原则;四是在标准执行上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最小投入获得最佳效果的原则;五是在建设重点把握上坚持在高危路段设置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反光凸镜、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其他危险路段以诱导、警示为主,综合应用多种交通安全设施的原则。
四、创新管理机制
为强化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明确了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县市交通运输局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单位,履行建设质量、安全、资金及进度监管等职责,具体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组织、培训、设计、施工、监理、质监、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州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农村公路建管养机构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对目标完成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补助资金使用及实际实施效果进行综合督查,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州人民政府从2012年起连续四年把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列入对县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也将此项工作列为年度专项督查内容,并组织交通、公安、安监、财政等部门对县市政府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资金配套、质量安全、标准执行等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目前,“政府统一领导、业主单位实施、交通部门负责监管、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新机制已经建立。
五、加强质量管控
目前,恩施州已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落实了州、县市交通运输局及项目业主单位质量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明确县市交通质监站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质量监督的责任主体,全方位加强对水泥、钢筋、防撞护栏等主要材料的质量管理,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强化对护栏立柱埋入深度、混凝土护栏基础和钢筋配置等重要隐蔽工程施工各环节的检查;项目业主单位配备专、兼职质量监督员,建立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施工和监理单位配备必要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优化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沿线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工程监管,为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六、广募建设资金
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大。经测算,全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特别危险路段每公里造价约18-20万元,一般危险路段每公里造价约8-10万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