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 发挥空间枢纽作用
2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批复》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要彰显江西、湖北、湖南三省优势和特色,以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为引领,优化多中心网络化城市群结构,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空间枢纽作用,打造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批复》提出,三省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同机制,细化任务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支持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在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据了解,去年在汉召开长江中游三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签订的6项合作协议议定事项正加快推进。三省联合办公室已正式运行。去年以来,三省旅游消费大联动活动、三省协同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等接连举办。(廖志慧)
编辑:刘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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