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获悉,第三届湖北改革奖近日揭晓,全省30个集体和10名个人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湖北改革奖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近日,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全省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10个项目“第三届湖北改革奖(项目奖)”称号;授予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企业奖)”称号;授予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10个单位“第三届湖北改革奖(单位奖)”称号;授予桂小妹等10名同志“第三届湖北改革奖(个人奖)”称号。
省委、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对标先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举全面深化改革大旗,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为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江卉、李林)
编辑:朱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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